本网讯(通讯员 朱多华 汪秀杉 记者 吴文珍)“这次调解不仅为孩子争取到了生活保障,更解开了我们多年的心结,让孩子能重拾完整的亲情陪伴。”签下调解协议的原告张某握着退休法官和调解员的手连声道谢。近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派驻区综治中心退休法官发挥“银发力量”,成功化解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
张某与刘某曾相恋同居,一直以来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于2013年诞下一女。二人关系终止后,年幼的女儿一直随母亲张某共同生活,父亲刘某长期疏于履行抚养义务,多年来未支付分毫抚养费。十余年来,张某独自承担起抚育女儿的全部重担,尽心竭力照料孩子生活、陪伴孩子成长。随着女儿步入青春期,学习教育、日常生活等各项开支持续增加,单一的收入来源让张某的生活压力剧增、举步维艰。为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合法权益,张某多次与刘某协商抚养费事宜,却始终未果。无奈之下,她前往谢家集区综治中心求助,希望借助正规渠道为孩子争取应有的权益。
接到群众求助后,在法院派驻综治中心退休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迅速梳理案件全貌,详细核实孩子的成长现状、日常消费开支以及当事人的家庭实际困境,坚持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修复亲子亲情关系为核心,量身制定调解方案,开展柔性暖心调处工作。
调解中,调解员与退休法官坚持法理润心、温情育人、情理法相融。一方面,退休法官细致解读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当事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合法权益,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调解员立足亲情视角,结合青春期孩子的成长特点耐心劝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既需要稳定的物质支撑,更离不开父母双方的关爱陪伴,长期的抚养缺位和亲情疏离,会给孩子的成长留下难以弥补的缺憾。
在法理阐释与亲情感召的双重引导下,刘某才幡然醒悟,深刻认识到自身十余年来疏于尽责的过错,主动正视自身责任、消解心理隔阂,自愿扛起为人父的责任与担当。最终,双方本着关爱幼子、珍视亲情的初心,自愿达成抚养费支付调解协议,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筑牢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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