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家琦 记者 吴文珍)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孔集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承办法官两次上门实地查看现场,多次组织沟通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6月,某装修公司通过熟人介绍,承接了李某经营的某店铺工装项目,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9.6万元,原定同年9月竣工交付。后续工程延期至11月才完成施工,且双方未出具书面工程结算单,为后续纠纷埋下隐患。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尾款结算、项目增项、工期延误等问题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装修公司表示,施工期间产生多项工程增项,且李某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口头对账、扣除未施工项目款项后,李某仍拖欠3万元装修尾款,遂诉至法院。被告李某则辩称合同总价已包含所有增项内容,双方此前已口头约定款项全部结清。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另行提起反诉,主张装修公司因工期延误,需支付1万元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庭前调解,但双方分歧巨大、对立情绪浓厚,调解未能达成共识。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进一步升级,李某当庭举证,指出案涉装修工程存在多处施工瑕疵,多项施工内容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符,同时存在报价虚高、工期严重延误等问题。
为精准查明案件事实、还原施工全貌,承办法官先后两次前往涉案店铺实地勘验核查,最终确认工程确实存在多处施工瑕疵,部分施工项目未按业主要求落实到位。考虑到该案无书面结算凭证,若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不仅鉴定费用高昂、审理周期漫长,还会大幅增加双方时间、经济成本,加剧当事人诉累。为高效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决定庭审后持续开展调解工作,力争一次性妥善化解全部争议。
承办法官立足案件事实、兼顾双方权益,反复向双方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疏导矛盾、平衡利弊。经过多轮细致沟通、真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向装修公司支付1万元装修尾款,并自愿撤回反诉;案涉工程价款、施工增项、工程维修、工期损失等全部纠纷一次性了结。调解现场,李某当场足额付清款项,装修公司顺利回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