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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月子期间遇到“糟心事”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助其维权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曾蓉 阅读量:10000 2026-08-20 18:00:18

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曾蓉)“本以为能安心休养,没想到孩子住了院,维权又处处碰壁,我要起诉他们……”7月的一天,新手妈妈俞某走进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声音哽咽着向检察官诉说着这几个月来的遭遇,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事情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当时,正在待产期间的俞某反复比较后选中了一家月子中心,签下了总价为29800元的服务合同。合同白纸黑字载明,月子中心提供母婴护理、餐饮等服务,对产妇及新生儿的照顾及安全管理事项,应善尽其义务。

4月,俞某顺利生产后入住。本以为能安心调养,不料仅仅过了10天,孩子就被确诊为新生儿肺炎、支气管炎,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看着病床上的孩子,俞某又急又气,认为月子中心未尽到护理义务,当即搬离。事后,月子中心只退还了剩余18天的费用19157.15元。但孩子生病该由谁负责、损失谁来赔,双方反复协商,始终谈不拢。

检察官在与俞某深入交谈后了解到,其丈夫是一名海军现役军人,事发后已经返回部队。她既要独自照顾新生儿,还要搜集证据、协商维权,这些事情让她分身乏术,无奈之下,这才来到检察院求助。

鸠江区检察院迅速开启涉军属维权绿色通道。检察官耐心听她倾诉,帮她梳理服务合同、缴费凭证、住院病历、结算票据、聊天记录等材料,逐项指导固定关键证据,还协助起草了民事起诉状。从受理案件到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只用了两天。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没有“一诉了之”。依据“两高”最新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中可以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检察官一方面向月子中心负责人释明合同约定的服务保障义务,讲清诉讼可能带来的经营影响;另一方面劝导俞某理性表达诉求,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分歧逐步缩小。8月6日,在检察官见证下,俞某与月子中心签署和解协议,月子中心除已退还的费用外,再给予俞某补偿款1万元,并承担新生儿全部医疗费4769.7元。拿到补偿款时,俞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